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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有關重申合於師資培育法第11條規定者,於教師證書核發作業期間得以切結方式報名教師甄試一節,詳如附件

發佈日期 : 2023-04-17
函轉教育部有關重申合於師資培育法第11條規定者,於教師證書核發作業期間得以切結方式報名教師甄試一節,詳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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