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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為建構友善生養環境,於法定產檢假修正為7日前,就所僱用之懷孕勞工宜給予第6日、第7日有薪產檢假一案

發佈日期 : 2021-07-03
有關為建構友善生養環境,於法定產檢假修正為7日前,就所僱用之懷孕勞工宜給予第6日、第7日有薪產檢假一案,詳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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