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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函以,學校護理師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發佈日期 : 2021-05-19
南投縣政府函以,學校護理師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詳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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