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達到特殊教育相關人員之在職進修,促進特教專業發展,特殊教育相關人員研習時數如說明,請查照辦理。
發佈日期 :
2020-12-31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指標及學前特殊教育服務品質方案績效指標辦理。
二、 為有效達到特殊教育相關人員之在職進修,促進特教專業發展,特殊教育相關人員研習時數規定如下,請貴校務必依規定辦理:
(一) 校長每年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至少達3小時以上。
(二) 特殊教育教師每年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至少達18小時 以上。
(三) 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每年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至少達9小時以上。
(四)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每年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至少達6小時以上。
(五) 普通班教師每年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至少達3小時以上。
(六) 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之教保服務人員每學年參加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至少達3小時以上。
一、 依據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指標及學前特殊教育服務品質方案績效指標辦理。
二、 為有效達到特殊教育相關人員之在職進修,促進特教專業發展,特殊教育相關人員研習時數規定如下,請貴校務必依規定辦理:
(一) 校長每年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至少達3小時以上。
(二) 特殊教育教師每年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至少達18小時 以上。
(三) 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每年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至少達9小時以上。
(四)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每年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至少達6小時以上。
(五) 普通班教師每年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至少達3小時以上。
(六) 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之教保服務人員每學年參加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至少達3小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