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本縣107年度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

發佈日期 : 2018-02-12
主旨:本縣107年度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業務,自107年2月1日起,委由南投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中國青年救國團)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7年2月1日府社政字第1070031671號函暨本府社會及勞動處107年度志願服務工作計畫辦理。
二、107年度「南投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委託專業服務案,招標結果由中國青年救國團得標辦理,設址於中國青年救國團直屬台灣省南投縣團務指導委員會(南投市中興路700號)。
三、本縣107年度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先行審核後,檢附以下資料,逕向南投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辦理:
(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文(每月10日前收件,當月公文函復並製發;每月10日後送件,於次月公文函復並製發)。
(二)紙本申請名冊(請至南投縣政府https://www.nantou.gov.tw網站-志願服務專區-表單下載區下載),名冊電子檔請務必先傳送至s160503@cyc.tw董芸湘專案經理信箱,並請電話確認:049-2243509。
(三)紀錄冊正面、內頁服務時數影本(跨類別志願服務,請先分別取得該類別特殊訓練證書後始得登錄時數,例如:學校導護志工,請取得教育類特殊訓練證書後,運用單位始得登錄服務時數),並檢附其他類別特殊訓練證書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
(四)照片1張(不限尺寸)。
(五)榮譽卡已逾有效期限者,另請檢附已到期之榮譽卡。
四、107年度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採紙本及線上(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https://vols.mohw.gov.tw)-獎勵獎項作業區)申請並行。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