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函以,重申公立學校教師參加選務工作,依相關選務規定核給公假期間,應核支公假所遺課務代課鐘點費,以利選務工作順利推動。
發佈日期 :
2026-09-29
轉知教育部函以,重申公立學校教師參加選務工作,依相關選務規定核給公假期間,應核支公假所遺課務代課鐘點費,以利選務工作順利推動。詳如附件。
南投縣政府 函.pdf
教育部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