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修正「南投縣政府員工上班及出差管理要點」第18點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起生效,本校並依縣府函示自112年1月1日起補休假期限/「加班後二年內補休假」。
發佈日期 :
2023-01-07
南投縣政府修正「南投縣政府員工上班及出差管理要點」第18點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起生效。
依函說明二縣府修正補休假期限由原「加班後一年內補休假」修正為「加班後二年內補休假」,本校並依縣府函示補休假期限辦理/「加班後二年內補休假」。
南投縣政府 函.pdf
南投縣政府員工上班及出差管理要點1111230修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