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條、第3條,業經行政院於111年7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0017397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發佈日期 :
2022-07-19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條、第3條,業經行政院於111年7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0017397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詳如附件請參閱。
南投縣政府 函.pdf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及第3條修正條文.pdf
第一條、第三條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第一條、第三條修正總說明.pdf
行政院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