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請查照辦理。
發佈日期 :
2022-07-01
南投縣政府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請查照辦理,詳如附件請參閱。
南投縣政府 函.pdf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