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就教師涉有教師法第14條至第16或第18條規定之情形,學校教評會審議是類案件,未作成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之決議,請依相關規定辦理
發佈日期 :
2021-08-20
有關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就教師涉有教師法第14條至第16或第18條規定之情形,學校教評會審議是類案件,未作成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之決議,請依相關規定辦理,詳如附件請參閱。
南投縣政府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