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17-02-06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訂於106年2月18日辦理中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類型教育(特殊教育、藝術才能班)相關課綱草案公聽會」,歡迎相關人員踴躍參加,並惠予公(差)假登記。
說明:
(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依國家教育研究院105年12月26日召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第二屆)第21次會議」決議事項,完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類型教育(特殊教育、藝術才能班)課程實施規範、「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課程綱要」、「資賦優異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身心障礙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藝術才能班相關之特殊需求-專長領域課程綱要」等(草案)之修正,後續將依程序辦理網路論壇及實體公聽會。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訂於106年2月18日辦理中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類型教育(特殊教育、藝術才能班)相關課綱草案實體公聽會
(三)檢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類型教育(特殊教育、藝術才能班)相關課綱草案公聽會實施計畫」1份。